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汉钟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上市公司”或“公司”)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汉钟精机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86,034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7.61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0,002,398.74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29,061,029.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941,368.84 元。 截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15】000299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花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声”)及长江保荐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浙江汉声全资子公司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汉扬”)与 长江保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建兴塔厂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技术中 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建 设期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 8,985 万元 用于投入“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为安徽汉扬。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 变更后 已投入 尚未使用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额 投资额 金额 额(含利息) 压缩机零部件自动 1 汉钟精机 35,000.00 35,000.00 28,215.72 8,534.42 化生产线投资项目 2 新建兴塔厂项目 汉钟精机 19,816.00 19,816.00 20,244.41 - 3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汉钟精机 10,000.24 10,000.24 6,838.01 2,874.30 机械零部件精加工 4 浙江汉声 20,184.00 11,199.00 10,241.60 0.05 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三万吨精密铸 5 安徽汉扬 - 8,985.00 3,223.85 5,873.26 件及加工项目 合计 85,000.24 85,000.24 68,763.59 17,282.03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新建兴塔厂项目、企业技术中 心项目和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承诺 变更后 已投入 结余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备注 投资额 投资额 金额 (含利息) 压缩机零部件自动 1 汉钟精机 35,000.00 35,000.00 28,215.72 8,534.42 结项 化生产线投资项目 2 新建兴塔厂项目 汉钟精机 19,816.00 19,816.00 20,244.41 - 结项 3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汉钟精机 10,000.24 10,000.24 6,838.01 2,874.30 结项 机械零部件精加工 4 浙江汉声 20,184.00 11,199.00 10,241.60 0.05 结项 生产线技改项目 合计 85,000.24 76,015.24 65,539.74 11,408.77 注 1:“新建兴塔厂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注 2:“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机械零 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三、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加 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设备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对原有部分设备的改造利 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有效节约项目投资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使得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结余。 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经过 公司充分论证,审慎决策后的决定。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 可调节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充实公司现金流, 合理分配公司资源,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 五、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新建兴塔厂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 目和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投资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以结余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何君光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