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24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
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则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2、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3、我们同意将本次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钱逢胜 韩凤菊 张陆洋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