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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22-04-3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2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资产

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

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

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

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

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 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

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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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

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

情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

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资产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

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

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

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

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 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

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

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

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

于对外支付款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中质押的票据的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

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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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

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汇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

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资产池业务的担

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

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

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合规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资产和待开应付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占用,优

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

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 监事会意见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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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