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8-5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
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D1 栋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卢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会成
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郑文舫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辞
任公司总裁职务的报告》。郑文舫先生因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总
裁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党委书记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郑文舫先生的辞呈,郑文舫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
任张泉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张泉先生同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辞任公司首席运营官职
务的报告》,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泉先生任公司
总裁后不再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职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新聘总裁张泉个人简历见附件。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方案:
1、变更部分部门名称并优化其职能:原企业发展总部更名为战
略规划部;原计划管理总部更名为计划运营部;原信息管理总部更名
为信息管理部;原企业管理总部更名为行政管理部;原内部审计总部
更名为审计监察部(党委内设纪检监察部);
2、根据管理需要,新设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投资融资部;
3、强化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增加对子公司董秘工作的指导和监
管职能;
4、统一部门名称:原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原
财务管理总部更名为财务管理部;原法律事务和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更
名为法务风控部;
5、撤并部分职能部门:撤销景区管理中心、旅游物业中心、索
道管理中心、湖北业务中心、海南业务中心等五个机构,其职能整合
至战略规划部、计划运营部、工程管理部;撤销总裁办公室、董事长
办公室,其职能整合至行政管理部。
此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监察委员会,在原有
审计职能基础上增加其监察职能。
保留议事协调机构投资评审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继续履
行其原有职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五)15:30 在武汉市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D1 栋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张泉个人简历
张泉先生,1968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最近
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景区管理中心总经理;子公司梵净山旅
业公司、太平河公司、武陵智慧旅游公司、千岛湖旅业公司、克旗青
山索道公司、南漳古山寨公司董事长;华山宾馆、保康九路寨公司董
事;兼任武汉创时新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总裁;原任公
司首席运营官。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5,159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