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项目合作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1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项目合作签订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崇阳三特
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旅业”)与关联方武汉当代体育
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教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相关文件。
2018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批,
公司全资子公司崇阳旅业与当代教育签署了《共建浪口研学旅行营地
项目合作协议》,将温泉小镇整体建筑及配套设施使用权授予当代教
育三年,作为“研学营地”,用于开展教育培训业务。合作协议约定,
资产使用费第一年为人民币 400 万元,第二年、第三年费用双方再行
商议。
经与当代教育磋商,崇阳旅业拟与当代教育签订《<共建浪口研
学旅行营地项目合作协议>之后续合作补充协议》,约定当代教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前向崇阳旅业支付 2019 年度资产使用费 400 万元
整。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交易是依照《共建浪口研学旅行营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
双方就合作第二年(2019 年)的资产使用费价格进行商议,签订的
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定价是参考 2018 年交易价格及 2019 年度相关资
产实际经营状况,经双方协商拟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项目合作签订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项目合作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王清刚 李安安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