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2020-01-0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
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
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
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王清刚 李安安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