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崇阳项目公司股权构成的关
联交易及形成的关联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隽水河公司”)和崇阳三特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
阳旅业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地产公司”)所形成的交易是为了遵照
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要求,完成对公司涉房资产及业务的剥离,加快
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同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存量,实现
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参考依
据,经交易双方协议确定。隽水河公司、崇阳旅业公司持有的土地、
房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一定的增值。本次交易价格与交易标的净资
产评估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
4、股权转让前公司为崇阳旅业公司 18,000 万元银行贷款(当前
该项贷款余额为 13,000 万元)提供了担保。本次交易后,为保障该
银行贷款顺利执行,公司愿意继续履行担保责任。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当代地产公司有为崇阳旅业公司该笔银行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增信的意愿。隽水河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资产抵
押,崇阳旅业公司具备还款能力,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股权转让构成的关联交易及形成的关联担
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表决,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王清刚 李安安
2020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