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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调整后的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
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并使用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推动公
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情况,公司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分析及填补措施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
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充分保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

     五、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当代城建发”)。由于当代城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各项条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与方式符合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
购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共同利益。

     公司与当代城建发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签订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六、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的独立意
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
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方案推进相关工
作。根据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上述事项仅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需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
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
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广明              王清刚                李安安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