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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特索道: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1-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置换金额为 30,356.00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6 号)核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8,634,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4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165,794.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51,294.6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众环验字(2020)010088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入董事会批准开立的银行专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签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6,591,294.60 元(含待扣除的

发行费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580 号),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30,127.24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30,000.00         30,127.24       3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316.58              6,316.58                0            0

     合计           36,316.58          36,316.58         30,127.24       3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311.45 万元,

其中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 356.00 万

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披露日以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877.45                   220.00           220.00
 法律专项服务费用                140.00                    80.00            80.00
 审计专项服务费用                106.00                    46.00            46.00

  信息披露服务费                 188.00                    10.00            10.00
       合计                     1,311.45                  356.00           356.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如果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到期需予以归还的银行借款,公司计划拟以自筹资

金预先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拟偿还的银行借款在募集资金到位时仍未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

借款到期时间及公司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按期偿还或提前归

还。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置换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56.00 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356.00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0] 011580号),截至募集

资金到位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483.24万元,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56.00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

金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含税)356.0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

告结论;

       3、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56.00 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 30,000.00 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356.00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一保荐机构及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

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综上,第一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鉴证,众

环专字(2020)011580 号鉴证报告表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

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上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独立

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三特索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580 号);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

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