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1-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置换金额为 30,356.00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6 号)核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8,634,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4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165,794.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51,294.6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众环验字(2020)010088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入董事会批准开立的银行专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签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6,591,294.60 元(含待扣除的
发行费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580 号),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30,127.24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30,000.00 30,127.24 3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316.58 6,316.58 0 0
合计 36,316.58 36,316.58 30,127.24 3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311.45 万元,
其中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 356.00 万
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披露日以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877.45 220.00 220.00
法律专项服务费用 140.00 80.00 80.00
审计专项服务费用 106.00 46.00 46.00
信息披露服务费 188.00 10.00 10.00
合计 1,311.45 356.00 356.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如果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到期需予以归还的银行借款,公司计划拟以自筹资
金预先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拟偿还的银行借款在募集资金到位时仍未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
借款到期时间及公司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按期偿还或提前归
还。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置换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56.00 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356.00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0] 011580号),截至募集
资金到位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483.24万元,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56.00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
金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含税)356.0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
告结论;
3、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56.00 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 30,000.00 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356.00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一保荐机构及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
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综上,第一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鉴证,众
环专字(2020)011580 号鉴证报告表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
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上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独立
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三特索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580 号);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
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