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是客观上受疫情影响而做出的调整。鉴于疫情 对旅游行业带来的冲击难以避免,适当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有利 于维护交易公平。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此事项无 异议,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广明 王清刚 李安安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