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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特索道: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框架性协议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2-3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开发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建设内容与实施尚具有不确

定性。后续如涉及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须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

通过后另行签订投资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 相

关投资决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契合公司

发展战略,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暂

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年10月26 日, 武汉 三特索 道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以 下

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以下简

称“蔡甸区人民政府”或“甲方”)签订了《九真山景区合作

投资框架协议》,合作进行九真山景区(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投资开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签订《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本次签订的《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一经签署并盖章后

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114568386444C

    3.地址:武汉市蔡甸区知音湖大道18号

    4.关联关系:蔡甸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蔡甸区人民政府未发生

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条 投资合作模式

    甲方拟将本项目整体委托给乙方托管经营,乙方对本项目进行

整体提档升级投资开发,双方合作年限为 30 年。如果乙方在 10 年

内未达到协议投资额度或经营业绩,则应退出本项目的经营,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最终合作模式以双方签订的,并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

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第二条 托管范围

    托管范围包括九真山主景区、九真桃源、射箭馆、民俗街。可

以先期托管九真山主景区,再托管九真桃源、射箭馆、民俗街。考

虑旅游项目投资回收期长,以及九真山近几年经营现状,托管前三

年三特集团不缴纳托管费用,三年后再按照有关经营收入的一定比

例上缴托管费给区生态集团。
    第三条 投资建设内容
    乙方对本项目预计3年内投资人民币不低于5亿元。

    本项目 的开 发投资 内容 初步确 定为 九 真山生 态乐 园 --IP 主

题乐园+森林山地乐园,聚焦华中市场客群,差异化构建一个集

全景式山景揽胜、全天候IP游乐互动、无边界山水健行体验、

新概念自然生态研学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旨在为游客

创造无限亲近自然、享受乡野疗愈的度假方式。按照国家规定

完成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及运营。项目投资建设

的具体内容、投资额度等以受甲方委托、乙方编制、依法审批

的项目规划为准。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担

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及时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工作的落实。本协议签

订 30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推进规划修编工作、景区托

管、索道选线、生态准入等事宜。

    2、甲方在本框架性协议签订后,迅速委托区资源规划部门、区

国资部门、区文旅部门对本项目区域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测算。

    3、乙方在本框架性协议签订后,迅速组织专业的规划设计机构

和项目策划资深人士对项目进行深入的调研,在3个月内完成初步规

划方案。

    4、本框架性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不再就九真山景区项

目与其它方签订合作协议;本框架性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甲、乙
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6个月内双方未能签订正

式协议,则本框架性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其它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框架协议,双方在具体业务合

作过程中,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指导,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

性文件签署具体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协议的约定为准。

    3、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

    4、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继续

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

效。本协议壹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掌控旅游资源、拓展城市旅游、提升

品牌影响力,是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践。在公司有权机构未批准本

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此次签订协议对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
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

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暂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后续合作具体事项等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披媒体上发布的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公司与凯撒同盛 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签 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8月4日登载于指定信披媒体的《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凯撒旅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公司与同程艺龙 控股有限 公司 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日登载于指定信披媒体的《武汉三特

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同程艺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告》。

    公司与北京起重 运输机械 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签署了 战略

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登载于指定信披

媒体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起重运输

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目前,公司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解除限售
计划

       本次签订《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前三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

解除限售情况。

       七、备查文件

       《九真山景区合作投资框架协议》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