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特索道 股票代码:0021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 20 号当代华夏创业中心 1、2、 3 栋 1 号楼单元 13 层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116 号 一致行动人:罗德胜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转让方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的 26,551,295 股股份中有 26,550,000 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该部分质押股权需在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解除质押。 六、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待《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生效,即本次交易是附生 效条件的交易。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2 附表 ....................................................................................................... 26 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武汉三特索道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三特索道/上市公司/目标公司 指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当代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代城建发 指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当代科技 指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科集团 指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武汉当代科 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德胜先生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并拟 标的股份 指 以协议方式向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的三特索道 26,551,295 股股份 各方于 2023 年 2 月 3 日签署的《武汉高科国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 ST 明诚 指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福医药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新星汉宜 指 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 天风睿源 指 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当代城建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 20 号当代华夏创业中心 注册地 1、2、3 栋 1 号楼单元 13 层 4 号 法定代表人 周继红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29MB8L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商务信息 咨询(不含商务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地基与基础工程;环 经营范围 保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11-15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027-81732200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城建发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地区 在三特索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居留权 道任职 周继红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无 熊静 女 财务负责人 中国 中国 无 无 (二)当代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116 号 法定代表人 艾路明 注册资本 5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78068264D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质 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房地产及旅 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 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 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 (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 60 度以下的 经营范围 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气(限 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汽 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 物、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 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1988 年 7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027-81339952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在三特索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道任职 艾路明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无 周汉生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张小东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张晓东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王学海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陈海淳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杜晓玲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无 副总经理 无 王鸣 男 中国 中国 无 兼董事会秘书 李松林 男 财务负责人 中国 中国 无 无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罗德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20106196810******,居住地及通讯 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 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三特索道外,当代城建发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 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当代科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总股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股) (%) 6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股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股) (%) 人福医药集团股 药品研发;生物技术研发;化工产 1 163,327.55 27.99 份公司 品的研发、销售 武汉当代明诚文 影视、文化、体育、传媒、动漫、 2 化体育集团股份 58,309.31 27.10 游戏项目的投资、开发、咨询;对 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和项目的投资 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 ST 明诚 13.50%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新星汉宜持有 ST 明诚 12.01%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天风睿源持有 ST 明诚 1.59%的股份,当代科技及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ST 明诚 27.03%的股份。当代科技及新星汉宜已将所持有的 ST 明诚股 份之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天风睿源已放弃所持 ST 明诚股份所对 应的表决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当代城建发为当代科技全资子公司。 2010 年 9 月 7 日,当代科技与罗德胜签署协议,约定罗德胜将所持股份代 表的除处置权、收益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当代科技代为行使,二者为一致行动 人。 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将根据市场情况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当代城建发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66,495,954 股人民币普通 股,持股比例为 37.50%;当代科技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6,9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比例为 3.89%;罗德胜先生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持 股比例为 0.45%。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三特索道 74,195,954 股, 合计比例为 41.85%。 2022 年 3 月 29 日,当代科技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融资融券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 8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 2023 年 2 月 3 日,高科集团与当代城建发、当代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拟将当代城建发所持上市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4.9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高科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当代城建发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39,944,659 股人民币普通 股,持股比例为 22.53%;当代科技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6,818,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比例为 3.85%;罗德胜先生直接持有三特索道 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持 股比例为 0.45%。当代城建发、当代科技、罗德胜先生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仍持 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为自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 36 个月; 如果至上述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时,高科集团持有三特索道的股份比例<(当代 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三特索道的股份比例+5%),上述表决权放弃承 诺将继续有效,直至高科集团持有三特索道的股份比例≥(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三特索道的股份比例+5%)。 上述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三 特索道表决权比例为 0%。三特索道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高科集团,实际控制人 将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当代科技因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部分公 司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 81,300 股,以及当代城建发以协议方式将其所 持 三 特索 道 26,551,295 股股份 转让 给高 科 集团 ,占三特 索 道总 股本 比例 为 14.98%;同时,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科技、罗德胜先生不可撤销地放 弃上述转让后仍持有的三特索道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为自本次股份转让 交割日起 36 个月。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2 月 3 日,当代城建发、当代科技与高科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 2.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2.1.1 乙方拟将其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即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占 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8%)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依法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 甲方。 2.1.2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甲方将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 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8%。 2.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的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3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将标的股份质押给甲方,为丙方对甲方的未 清偿债务提供担保;除上述情形外,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1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的持股比例符合 本协议约定目的,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交割之日,如目标公司 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则本 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进行增加,经过增加后的标的股份为:乙方直接持 有的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与其就该等股份所分得或增加持有的增加股份 之和。同时,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减。 (三)表决权放弃安排 3.1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起,乙方将不可撤销地 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部分目标公司股份即 39,944,659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53%)所对应的表决权,丙方将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持有的目标公 司 6,818,7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所对应的表决权,乙方及 丙方一致行动人罗德胜将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持有目标公司 800,000 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0.45%)所对应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期限为自本 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 36 个月;但如前述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届时甲方持股比 例未满足如下公式计算结果要求的,则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继续有效,直至甲方 持股比例满足如下公式要求: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比例≥(乙方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比例+5%)。 3.2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出具附生 效条件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同时乙方及丙方应积极促成其一致行动人罗德 胜于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出具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前述《表决 权放弃承诺函》之内容应当符合甲方之要求,且能使得甲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 表决权放弃安排享有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3.3 各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安排交割完成/生效后,甲方将直 接持有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8%,同时因乙 方、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放弃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因此,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14.98%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并进而达到甲方获得目 标公司控制权的交易目的。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1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1 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原则及转让价格 4.1.1 乙方向甲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4.98%)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 票收盘价的 90%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1.2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中,乙方转让的其直接持 有的目标公司 26,551,295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8%)的转让价格 为 16.28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32,255,082.60 元。 4.1.3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转让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每股转让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每股 转让价格。 4.2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股 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书面指定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银行账户。 (五)声明、保证及承诺 5.3 本协议各方关于后续安排的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5.3.1 交割日后关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改选安排 1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为巩固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乙方、丙方应配合甲方促使目标公司自交 割日起 1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并按照如下约定依法改组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人员,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3.1.1 改组后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5 名非独立董 事。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经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3.1.2 在符合目标公司董事会确立的整体和具体经营目标情况下,保持目标 公司管理团队的相对稳定。交割日后,目标公司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甲方提名的人选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维持稳定。 5.3.1.3 乙方、丙方承诺,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名或推荐的人选,乙方应 保证采取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议/配合甲方提议召开目标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新的董事,在董事会上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乙方、丙方及其提名 或推荐的董事应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确保甲方提名的董 事(包括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成功当选。 5.3.1.4 乙方、丙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及其提名和委任的目标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并继续履行对目标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务,保证谨慎、勤勉地按照一贯的方法运营和管理目标公司,不从事任何非正常 的导致目标公司价值减损的行为或可能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直至甲方提 名新的董事经目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任后止。 5.3.1.5 除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的法定修改事项外,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目标公司现有制度原则上维持不变,目标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股东大会的权限划分,原则上不变。 5.3.1.6 甲方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除遵守甲方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外,原则上遵循 现有目标公司行之有效、符合市场化惯例的管理制度;甲方提名的目标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则应遵循现有目标公司行之有效、符合市场化惯例的 管理制度,但仍应在必要时遵循甲方人事干部管理制度。 (六)违约责任 1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1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 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方(“守约方”)有权决 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 9.1.1 暂时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势消除后恢 复履行。 9.1.2 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及时有效的补救以消除不利影响或后果 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全面履行其承诺和义务。 9.1.3 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守约方的利益,或者虽然可以弥补 但违约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弥补,导致本协议的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 可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该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9.1.4 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9.1.5 中国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9.2 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其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同时按照本协议总交易价 款的 15%支付违约金。 9.3 各方一致同意,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政府部门和/或证券交 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深交所及结算公司) 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且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付款时 点延迟或致使标的股份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最终导致本协议 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本协议项下甲方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目的的,不视为任何一 方违约。 9.4 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且不排斥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或救济。 9.5 本协议各方对违约行为救济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一方未 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一方部分行使权 1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9.6 本条约定的守约方的权利和救济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无 效或终止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 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七)协议的生效 12.1 本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盖章后成立,并在下 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2.1.1 乙方、丙方及罗德胜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向甲方出具附生效条件的 《表决权放弃承诺》,且该等承诺内容应当符合甲方之要求并生效; 12.1.2 甲方完成了对乙方、丙方、目标公司的各项尽职调查,并取得了令甲 方满意的结果; 12.1.3 本次股份转让已通过深交所的合规性审查并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 规性确认文件; 12.1.4 本协议所涉双方就本次交易事项各自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 签署本协议之一切必要授权; 12.1.5 甲方就本次交易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12.1.6 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 的审查(如需)。 《表决权放弃承诺》的主要内容: 为实现、增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当代城建发、当代科技 作出如下承诺: “1.1. 自上述股份收购交割日起,我司自愿、真实、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 弃行使我司在股份收购交割完成后剩余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弃 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召集、召开、参加股东大会,及与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1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提名、推荐或变更、罢免目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规定需要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以及对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并签署相关文件; (4)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 股东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经修订、修改后 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财产性股东权利是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 份的权利,对股份处置收益和目标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目标公司增资、可 转债的权利等。 1.2. 表决权放弃期限 为自本次股份收购交割日起 36 个月;但如前述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届时 贵司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未满足如下公式计算结果要求的,则前述表决权放 弃承诺继续有效,直至贵司持股比例满足如下公式要求: 贵司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比例≥(我司及我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股 份比例+5%)。 1.3. 因目标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分红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的,或我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票、可 转债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为巩固贵方对目标公司的 控制权,我司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调整,保证我司所 持目标公司全部股份对应表决权的均适用本承诺函,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 1.4. 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我司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 权,未经贵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弃权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减 持等方式减持,也不得在其所持目标公司所有股份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现已质 押、冻结的除外)。 2. 贵司完成上述股份收购且我司放弃弃权股份对应表决权后,贵司将取得 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我司将全面配合贵司完成目标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16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员的改选工作,认可贵司对目标公司治理的安排;我司不会单独或通过第三方对 贵司的的实际控制权的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或造成不利影响。 3. 我司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期间,将不会单独、与他人共同或协助他人通 过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协议、 安排,通过接受委托、征集表决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扩大其本身及目标公司 其他股东所能够支配的目标公司股份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谋求目标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当代城建发、当代科技的一致行动人罗德胜作出如下承诺: “1.1. 自上述股份收购交割日起,本人自愿、真实、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 弃行使本人在股份收购交割完成后剩余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弃 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召集、召开、参加股东大会,及与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提名、推荐或变更、罢免目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规定需要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以及对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并签署相关文件; (4)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 股东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制度文件经修订、修改后 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财产性股东权利是指:转让、质押等处置股 份的权利,对股份处置收益和目标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认购目标公司增资、可 转债的权利等。 1.2. 表决权放弃期限 为自本次股份收购交割日起 36 个月;但如前述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届时 贵司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未满足如下公式计算结果要求的,则前述表决权放 弃承诺继续有效,直至贵司持股比例满足如下公式要求: 1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贵司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比例≥(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股 份比例+5%)。 1.3. 因目标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分红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的,或本人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票、可 转债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为巩固贵方对目标公司的 控制权,本人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调整,保证本人所 持目标公司弃期限内,本人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未经 贵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弃权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减持等方式 减持,也不得在其所持目标公司所有股份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现已质押、冻结 的除外)。 2. 贵司完成上述股份收购且本人放弃弃权股份对应表决权后,贵司将取得 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将全面配合贵司完成目标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改选工作,认可贵司对目标公司治理的安排;本人不会单独或通过第三方对 贵司的的实际控制权的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或造成不利影响。 3. 本人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期间,将不会单独、与他人共同或协助他人通 过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协议、 安排,通过接受委托、征集表决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扩大其本身及目标公司 其他股东所能够支配的目标公司股份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谋求目标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持有上市公司 26,551,295 股股 份中有 26,550,000 股股份存在质押。除上述质押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 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1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为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以及当代城建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剩余股份表 决权生效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及放弃表决权。 六、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针对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批准程序包括:高科集团已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 项。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高科集团相关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2、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通过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审查(如需);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 的合规性确认。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 函》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各方未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签 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转让方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八、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受让人为高 科集团,高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 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权 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 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2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继红 2023年2月7日 2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路明 2023年2月7日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罗德胜 2023年2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武汉 三特索道集 团股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 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地 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D1 栋 股票简称 三特索道 股票代码 002159 武汉 当代科技产 业集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团股份有限公司 116 号 信息 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 武汉 当代城市建 设发 人注册地 义务人名 20 号当代华夏创业中心 1、2、3 栋 展有限公司 称 1 号楼单元 13 层 4 号 信息 披露义 务 罗德胜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武昌 区* * * * * * 人地址 增加□ 减少 有 无 一致 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有 无□ 人 发生变化□ 信 息 披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人 是 否为 上市 是 否□ 是□ 否 一大股东 公 司 实际 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 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放弃、被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当代城建发:66,495,954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37.50%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当代科技:6,9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3.89% 比例 罗德胜: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0.45% 当代城建发:39,944,659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22.53% 当代科技:6,818,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3.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德胜:8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 0.4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降 14.98%。 时间: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以及当代城建发及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一致行动人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生效之日。 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否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是□ 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主要包括:1、高科集团 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2、本次交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 垄断局的审查(如需);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 交易的合规性确认。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继红 2023年2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路明 2023年2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罗德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