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2017-07-12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
据池业务,即期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常铝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
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则斌         李永盛         顾维军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