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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12-16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交易
标的属于汽车轻量化领域),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常铝股份,证券代码:002160)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5),并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
事项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开市起转入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并于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 和
2017-061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进入停牌程序后 1 个月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方
案论证、股东沟通、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
定时间内完成,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材料、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周卫平,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
有相关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标
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铝制散热器、中冷器等冷却模块的专业化生产、销售。
   二、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类别

  1        常熟市铝箔厂                                 184,178,730     A股

  2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6,753,737     A股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春藤
  3                                                     38,071,065      A股
           20 期证券投资基金

  4        张平                                         30,552,284      A股

  5        朱明                                         27,267,326      A股

  6        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014,169      A股

  7        浙江赛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207556.00     A股

  8        张怀斌                                       10,152,284      A股

  9        兰薇                                         4283335.00      A股
  10       江建刚                                     4360833.00      A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类别

  1        常熟市铝箔厂                              158798020.00      A股

  2        浙江赛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207556.00      A股

  3        张平                                       7638071.00       A股

  4        朱明                                       6816832.00       A股

  5        兰薇                                       4383335.00       A股

  6        江建刚                                     4360833.00       A股

  7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45899.00       A股

  8        北京中欧卓越南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70000.00       A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         2033501.00
  9                                                                    A股
           信托华资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89900.00       A股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前
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
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
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开
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
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程。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五、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