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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0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交易
标的属于汽车轻量化领域),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常铝股份,证券代码:002160)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
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55),并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构成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30日开
市起转入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并于2017年12月7日和2017年
12月14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和2017-061),公司于2017年12
月16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并于2017年12月21日、2017
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及2018年1月12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5、2017-070、2018-002及2018-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1月16日之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
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1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的控股权。
    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周卫平。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标的资产相关审计、
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故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方案仍存
在调整的可能性。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关各方已签订重组
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
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截至目前,
相关中介机构正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形成后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须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的尽职调
查、审计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情况较为复杂,因
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根
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前
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
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
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
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
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程。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五、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