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周卫平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2018-02-08
周卫平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周卫平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向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作为本
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人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以下承
诺与声明: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造成上市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承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和申请
文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承诺,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人承诺,本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周卫平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周卫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