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具体
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4,269,9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红利 72,426,994.1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724,269,941 股,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本
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总股本未发生改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4,269,94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7 张平
2 01*****377 朱明
3 08*****633 常熟市铝箔厂
4 08*****296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 08*****286 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
咨询联系人:孙连键
咨询电话:0512-52359011
传真电话:0512-5289267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