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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9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如下: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进行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