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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
裁兼内部审计负责人钱建民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连键先生的辞职报告,
钱建民先生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
务,孙连键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钱建民先生、孙连键先生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钱建民先生、孙连键先生在任职
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钱建民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69%
股份,孙连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 股,钱建民先生、孙连键先生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振东先生、李健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财务总监张伟利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春年先生担任公司内审
部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阅,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张伟利先生、朱春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张伟利先生现为公司财务总监,具备任职相应的专
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管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伟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邮政编码:215532
办公电话:0512-52359011 0512-52534123
办公传真:0512-52892675
电子邮箱:zhangweili@alcha.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1、朱振东先生,1970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常熟钢
铁总厂设备工程师,历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车间主任,合金分厂厂
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朱振东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2034%股份,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健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MBA)。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销售公司经理、销售公司外贸部部长、
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
    李健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966%股份,直持有
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3、张伟利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江
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江苏康诺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战略发展部总监、总经理。
    张伟利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通过常熟
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0789%股份,截至本公告之日,通过二级
市场持有公司 7500 股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朱春年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曾任南京第二钢铁厂计划科统计员,常熟市铝箔厂办公室副主任、
企管办主任。2004年5月起,朱春年先生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朱春年先生通过常
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5%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