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9月17 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9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368,168,4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6611%,其中现场投票7人、代 表股份368,035,7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6436%;网络投票2人,代表股份132,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7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 数为1,472,673,796,其中: (1)选举公司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35,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1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40,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9%。 (2)选举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35,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40,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9%。 (3)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4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52,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4)选举张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4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52,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数为 1,104,505,347,其中: (1)选举顾维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4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52,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2)选举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4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52,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9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3)选举赵增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35,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40,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9%。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职工监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数 3 为736,336,898,其中: (1) 选举汪和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35,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40,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9%。 (2)选举陆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8,035,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340,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69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9%。 公司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以上各议案已由2019年0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丁亚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9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