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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公司股东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诣实业”)及一
致行动人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助实业”)、兰薇拟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867,46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7,955,820股;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
日内不超过15,911,640股。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
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近日,公司收到朗诣实业发来的《股份
减持完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整体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朗诣实业及其一
致行动人共减持公司股票1606.21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万

                                                                      股)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 日       4.23          15.10
    有限公司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4 日       3.93        1,330.58
    有限公司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5 日       3.93         260.53
    有限公司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上海朗诣实业发
                 无限售流通股   39,929,473     5.02       23,867,373     3.00
  展有限公司

     兰薇        无限售流通股    3,893,335     0.49       3,893,335      0.49

上海朗助实业发
                 无限售条件股   26,014,169     3.27       26,014,169     3.27
  展有限公司

     王伟        无限售条件股   2,538,071      0.32       2,538,071      0.32

     合计              /        74,148,248     9.32       56,312,948     7.0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
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