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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芮济医疗”)是一家致力于新型
可降解吸收医疗用金属材料,以及其相关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医
疗器械企业,其医用镁合金被誉为“革命性的金属生物材料”,可替代传统的医用
材料成为医用可降解吸收材料领域的创新性新型材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14.2857%
的股权。鉴于公司聚焦工业热传递新型材料、设备及洁净工程业务的战略,以及医
疗器械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为降低该项投资风险及回笼部分资金,公司
计划向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臻镁”)转让部分
股权。参考以奥芮济医疗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经公司与宁
波臻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将持有的奥芮济医疗 8.5714%股权以 15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宁波臻镁,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的股权。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8D8P0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 275 号 1 幢 A17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臻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经济开发区海城路2号12幢
       法定代表人:霍依
       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可吸收金属材料)的相关产品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金属材料的切割、弯曲、变形等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第一、二
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经营状况: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奥芮济医疗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71.89
万元,净资产为 1087.40 万元,营业收入 529.45 万元,净利润 52.49 万元。
       2、本次转让完成前后公司的持股情况
       转让前,公司持有奥芮济 14.2857%,转让完后,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
的股权。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
       公司所持奥芮济医疗 8.5714%的股权。
       2、转让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目标股份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伍佰万元整)。
       3、支付期限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受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
的公司账户内。
    4、股权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乙方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15 日内,派专人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
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旨在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战略,集中资源发展公
司核心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的股权,奥芮济医
疗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