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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常铝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5-07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1、2020年0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该次会议决
议公告在2020年1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20年0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
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0年0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 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2020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了
    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2020年0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在2020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
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财务状况良好。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
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提供保证,能够客观认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现状与努力方向,同意《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4、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原则合理、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
和使用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公司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行为。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