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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和2021
年0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
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
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
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而定,《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0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融资租赁的进展情况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
铝”)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开展的三年期售后回租
业务已经到期结束,经与中航租赁协商,公司子公司包头常铝计划以其拥有的部分
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中航租赁继续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2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
头常铝及中航租赁已正式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ZHZL(21)
02HZ023。
    公司与中航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05日
    法定代表人:周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注册资本:997846.7899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
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
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部分生产设备
    权属:交易标的归包头常铝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3、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租赁物:包头常铝部分生产设备
    融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包头常铝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中航租赁,并回租
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包头常铝按约定向中航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48个月。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航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
行完毕后设备所有权转移至包头常铝。
四、融资租赁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27日和2021年0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预计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为包头常铝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对包头常铝与中航租赁开展的上述业务的担保事项包含
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7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坯、锭、板、带、箔)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
废旧铝的回收(包括电线电缆、废铝制易拉罐、报废汽车拆解物等各类废铝制品,
以上不含危险品)、拆解、产品加工和销售。
    2、截至2021年5月31日,包头常铝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159,771.34
万元,净资产67,812.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56%。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担保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贰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应需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合同
解压金、债权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
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税费等;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
年的期间
    5 、 截 止 本 公 告 披 露日 , 公 司 与中 航租 赁 签 署 了 《保 证 合 同 》合 同编 号 :
ZHZL(21)02HZ023-BZ001,本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为包头常铝与中航
租赁开展的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01,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
保余额为99,000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42%。其中对包头常铝实
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57,900万元。公司的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
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包头常铝与中航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2、公司与中航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