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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V22021-12-22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延期召开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6,994,94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2.3028%,其中现场投票 8 人,代表股份 250,203,347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1.4491%;网络投票 70 人,代表股份 6,791,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53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
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49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194%;反
对 2,5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03%;弃权 10,400 股(其中,



                                       1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67,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84%;反对 2,5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95%;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涉
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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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37,199,191 股(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
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48 元每股,以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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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项同时进行:P1=(P0-D)/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7)股票上市地点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2,545.3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短期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由新老股
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
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0%;反
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7%;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5,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9%;反对 2,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0%;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涉及的关
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48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82%;反
对 2,6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6%;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56,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51%;反对 2,6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28%;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49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194%;反
对 2,5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06%;弃权 4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67,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84%;反对 2,56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45%;弃权 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89,1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06%;
反对 1,97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4%;弃权 12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670,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50%;反对 1,97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81%;弃权
12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4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778,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21%;反
对 2,28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79%;弃权 40,400 股(其中,


                                       6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453,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916%;反对 2,28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13%;弃权 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51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92%;反
对 2,57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05%;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187,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817%;反对 2,57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62%;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94,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27%;反
对 2,0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2%;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676,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13%;反对 2,0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66%;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91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39%;反
对 2,0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2%;弃权 9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586,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469%;反对 2,09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12%;弃权 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涉


                                       7
及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778,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21%;反
对 2,3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6%;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453,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916%;反对 2,3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963%;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713,1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21%;反
对 2,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05%;弃权 9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494,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398%;反对 2,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2%;弃权 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齐鲁财金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涉及
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8,89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143%;反
对 2,1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54%;弃权 1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3,566,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38%;反对 2,1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41%;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吕万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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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