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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0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2
年度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为545,000万元,是否使用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融资合
同或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上述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具体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前述各家银行以下统称为“银团
贷款成员银行”)申请流动资金银团贷款14.2亿元人民币(最终额度以实际签订
的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为准),并拟与银团贷款成员银行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或
文件。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
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安鼎鑫”)以其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以下称“抵押财产”)
为公司拟申请的前述人民币流动资金银团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



                                    1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实际承担的担保额度以抵
押财产可实现的全部可变现价值为限(未触发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参考最近一
次有效市场评估价),截至目前,上述抵押财产经过市场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的
评估价合计为43,632.40万元。如上述抵押财产在担保期限内依据最新市场评估结
果发生评估价显著变化的,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重要性和有效性原则及时披露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的变化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性质为公司接受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属于被担保方。

    公司全称: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白茆镇西

    法定代表人:栾贻伟

    注册资本:79558.197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铝箔、铝材、铝板、铝带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投资管理;医
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00,616,697.41                   7,643,017,975.61


负债总额                               3,949,759,399.17                   4,490,350,72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149,201,326.74                   3,151,035,906.01
东的净资产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33,353,171.94                   3,257,929,426.49


利润总额                                125,691,022.46                          20,192,77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3,935,477.08                          21,952,304.84
东的净利润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财产的基本情况

     抵押财产的主要情况及评估价值如下:

序                                        土地使用
     权利人     位置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账面价值        评估价
号                                         权面积


                                                     蒙(2020)

                                                      包头市不
              包头市稀
     包头常                                           动产权第
              土高新区
     铝北方                                           0917450
              希望园区      138,728.98 246,989.9                    42,157.97    40,169.52万
1    铝业有                                               号;
              光明路以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元
     限责任                                          蒙(2020)
              北,金翼路
     公司                                             包头市不
              以东
                                                      动产权第

                                                     0918022号




                                             3
    泰安鼎   山东省泰                        鲁(2017)

    鑫冷却   安市岱岳   19,349.62   37,349   泰安市不     1,324.36   3,462.88
2
    器有限   区满庄镇    平方米     平方米   动产权第      万元        万元

     公司     新庄村                         0023875号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协议,拟签署的担保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权人:银团贷款成员银行

    抵押人: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以协议签署内容为准)

    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等。

    实际担保协议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由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方式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
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68,148万元,占2021年
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63%,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本次


                                     4
担保后,子公司对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的担保额为43,632.4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
无担保逾期情况,亦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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