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9-01-2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
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徐凤兰: 汪海粟:
马宏达: 唐松莲: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