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存洁)2019-04-20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本人作为桂林莱
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018 年度,本人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中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就公司管
理、规范运作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履
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本人对 2018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8 8 0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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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2 2 0 0 0 否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
2018 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为 12 天。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情况
如下:
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
2018年3月28日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7、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9、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25日 1、《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同意
2、《关于公司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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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18年8月23日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7日 《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现场参观了公司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
通过邮件、电话、书面报告等途径听取了高管人员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
报,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高管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并发挥本人的专业
知识进行分析研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
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3、2018 年度,本人日常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沟通,尤
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四、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
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
范运作,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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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对外投资等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
求。
五、2019 年工作计划
1、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利用更多的时间深入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不仅认真审阅定期报告,还要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外单位工作
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报表重要数据进行监督核实,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
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执行。
2、继续关注投资者权益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上的工作,保
护投资者利益。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我将积极与委员会
其他成员以及内外部审计部门沟通,切实发挥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定期报告
的审计指导工作,严格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方案,研究适
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薪酬体系,为公司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而献言献策,切实
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六、联系方式
姓名:李存洁
联系地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电话:0771-5536038
传真:0771-5566820
电子信箱:15977334574@139.com
特此报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 存 洁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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