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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光电气: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3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303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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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芮冬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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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46,653,314.09         1,334,884,168.25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4,840,941.98        542,261,947.71                                       2.32%
(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期增减(%)                  末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438,003.56                  63.41%      375,225,536.14                5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92,385.03              -305.46%         12,578,994.27               133.2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343,887.68              -159.67%           6,066,990.61              -176.6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942,727.83               -68.5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5               -304.55%                  0.0472             133.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5               -304.55%                  0.0472             133.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2.2%                 2.29%                1.37%
注:2012 年 7-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的数据为负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3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284,138.35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75,050.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35,331.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9,989.23
合计                                                                       6,512,00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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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8,67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市金誉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9%         61,032,391                          质押          61,000,000
司
芮冬阳              境内自然人       2.84%          7,581,120         5,685,840
韩文                境内自然人       2.46%          6,544,896         4,908,672
刘勇                境内自然人         2%           5,319,896         3,989,922
王卫宏              境内自然人       1.86%          4,958,253
李永喜              境内自然人       1.52%          4,050,000         3,037,500
姜新宇              境内自然人       1.48%          3,950,000         2,962,500
杨旭                境内自然人       1.41%          3,749,004
扬州市电力中心       国有法人        1.13%          3,000,000
王春桃              境内自然人       1.05%          2,790,78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61,032,391                     人民币普通股      61,032,391
司
王卫宏                                              4,958,253                     人民币普通股       4,958,253
杨旭                                                3,749,004                     人民币普通股       3,749,004
扬州市电力中心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王春桃                                              2,790,780                     人民币普通股       2,790,780
范仕文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胡家会                                              2,182,246                     人民币普通股       2,182,246
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芮冬阳                                              1,895,280                     人民币普通股       1,895,280
韩文                                                1,636,224                     人民币普通股       1,636,224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李永喜先生是公司董事,并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裁;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相互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说明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除“(1)”和“(2)”已列明的关系之外,公司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流通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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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37.16%,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和控股子公司智光
节能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32.95%,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的票据解付、背书转让等结算增
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35.46%,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智光节能预付工程物资采
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98.51%,主要原因是公司因营销业务开展投标保证金支付增
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68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智光节能固定
收益类投资到期所致;

   6、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49.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竣工验收结转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37.74%,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职工薪酬支付所致;

   8、应付利息较期初下降32.4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36.80%,主要原因是公司节能增效项目向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增
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4.17%,主要原因是公司因营销业务开展销售规模增加所
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3.00%,主要原因是公司因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相应
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0.02%,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5.14%,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加大产品与技术研究开发
而导致费用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账龄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98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所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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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6.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因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13.15%,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83.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因
利润总额增加而计提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6.9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及主营业
务毛利率提高所致;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3.2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
销售规模增加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5.7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因
利润总额增长,归属少数股权损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85.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的税金返还
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
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8.2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
因采购商品支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46.3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缴
纳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4.06%,主
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智光节能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智光节能
上年同期收到股权投资款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58.4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减少银行贷
款所致;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
券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9.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
行贷款减少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5.62%,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期内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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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
因发行公司债券而支付相关发行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承诺期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金誉集团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智光电气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利用大股东的控股地位或
                            作为智光电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
                            份作出损害智光电气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障智光电气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智光电气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智光
                 广州市
                            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
                 金誉实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勤勉责任。金誉集团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 2007 年 01            严格履行
                 业投资                                                         长期
东所作承诺                  用大股东的控股地位或作为智光电气董事、监 月 15 日              中
                 集团有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
                 限公司
                            行动,故意促使智光电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等做出损害智光电气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决议。如智光电气必须与金誉集团控制的企业
                            进行关联交易,则金誉集团承诺,将促使交易
                            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不会要求智光电气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
                            更优惠的条件。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3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
                                                            1800    至                         2300
盈(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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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万元)
                           公司主营产品消弧选线成套装置、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电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能无功补偿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
                           限公司所从事的综合节能服务项目形成的节能收入增加。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芮冬阳

                                                           201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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