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关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暨说明公告2018-11-09
关于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暨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8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补充修订暨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
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了《广州
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
向合格投资者)。
一、概述
现根据监管要求,对“《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八、发行人公司治理及
内部控制情况:(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的的情况”
补充明确为:
(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他
内容不变。
二、其他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孙公司—山西智光清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投资建设的山西国锦
煤电一期供热热网工程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交城县环
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对其处以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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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暨说明公告
罚款(交环罚字(【2016)】4 号)。接受处罚后,山西智光清源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了整改,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取得
山西省交城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山西智光清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山西
国锦煤电一期供热热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交环行审【2016】9 号),
批复同意山西智光清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
上述处罚金额较小,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上述事项对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条件、
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山西国锦煤电一期供热热网工程为利用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现有的 2×
300MW 汽轮发电机组乏汽加抽汽向太原市南部城镇居民冬季供暖,属于重大民生
工程;工程建设进度受当地冬季供暖时间要求,必须在 2015 年 11 月 15 日供暖
季开始前完成工程建设并实现供暖。山西智光清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冬季
居民供暖,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施工手续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赶工建设,并
在后续按照交城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批复,相关手续健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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