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10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候选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
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选举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同意选举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本次会议选举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芮冬阳(召集人)、陈谨先生和陈小卫先生组成;
2、提名委员会由先生陈小卫(召集人)、李永喜先生、和张德仁先生组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德仁先生(召集人)、李永喜先生和潘文中先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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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4、审计委员会由潘文中先生(召集人)、陈小卫先生和郑晓军先生组成。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1、同意聘请陈谨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同意聘请姜新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同意聘请吴文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同意聘请汪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由陈谨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请吴文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曹承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曹承锋先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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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3909288
传真:020-83909222
电子信箱:sec@gzz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胡曼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邱保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邱保华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0-83909300
传真:020-83909222
电子信箱:qbh @gzzg.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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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 历
1、李永喜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中
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金誉集团董事长、
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发电厂厂长、 广州明珠电力股份公司总经理、广州明
珠电力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恒运发电厂副总指挥、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工委委员、广州市第十、十一届
人大代表。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6 日,李永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41,786 股。
李永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晓军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传动及其控制专
业学士。现任公司董事,长金投资执行董事兼基金经理;曾任金誉集团副董事长,。
郑晓军先生是中国最早一批进入证券投资界人士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将价值投资
理念运用到资本市场的先行实践者之一,长金投资为国内最早取得私募基金管理
人资格的公司之一,成立十多年以来,长金投资业绩优良,荣获包括“金牛奖”、
“金贝奖”等多个行业内奖项。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
事。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6 日,金誉集团持有公司 19.32%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郑晓军持有金誉集团 5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郑晓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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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芮冬阳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专业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智光
电气技术执行董事,智光节能董事长,杭州智光董事。曾任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
验研究所新技术研究室主任。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兼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委员、全国电机能效提升
产业联盟副理事长。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6 日,芮冬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62,240 股;
芮冬阳先生持有智光电气 2015 年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26.86%比例份额,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约 1,944,919 股。芮冬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谨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 MURDOCH UNIVERSITY 工商
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及广东省
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州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曾历任广州金鹏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开发区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获广东省优秀企
业家、广州市优秀企业家、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全国电子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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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以及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陈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曾在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
裁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文忠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及智光节能董事、岭南电缆董事。曾任职于中
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
理。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吴文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智光电气 2015 年第 1 期员工持股计
划 14.63%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1,059,351 股。吴文忠先生与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承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
士,辅修经济法专业;并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现任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智光自动化执行董事、广东创电董事、岭南电缆监事会
主席、智光节能监事、智光一创监事、上海智光监事、智光电气技术监事、。获
新财富第十二届、十三届“金牌董秘”;第六届中国董秘勋章;广州开发区、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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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区“优秀高管”等荣誉称号。兼任中国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联席理事长社会职
务。曾任职中望商业机器有限公司、中联集团(和记电讯属下资讯科技企业)。
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曹承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智光电气 2015 年第 1 期员工持股计
划 14.63%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1,059,351 股。曹承锋与公司、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德仁先生: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民商法
学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领域主
要涉及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基金设立及投资等。
张德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8、陈小卫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电气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润科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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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
汕头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导师、汕头市科技局特聘专家。历任汕头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众业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中压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经理。
陈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9、潘文中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经会
计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曾任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任香江集团
财务部经理;广州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天赐三和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
潘文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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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姜新宇先生: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
气绝缘与高电压技术专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
优秀专家。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被评为广
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中青年科技专家,为“配电网中性点新型接地方式的
研究及相应设备的研制”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广东省科技厅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
目“新型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研发项目主持人。多次获得南方电网公司、
广东省电力集团、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经贸委一、二等奖项;获 20 多项发明
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具有丰富的
高电压及大功率电力电子装备的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
姜新宇先生自 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兼任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广东创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 2018 年 11 月 9 日,姜新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7,344 股,持股
比例为 0.89%,持有智光电气 2015 年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14.63%比例份额,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约 1,059,351 股。姜新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汪穗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6 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电力
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2003 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汪穗峰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任副总裁,
现为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广西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先后
任广州番禺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阳江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市场部主
任,在电力行业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汪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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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2、胡曼琳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
部部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广州市金誉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广州瑞明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部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广州
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广州智光用
电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曼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13、邱保华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管理学学士,目前在暨南大学金融硕士在读。历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
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证券事务代表。
邱保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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