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9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名,代表股份 252,689,74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075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7,043,3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328%。 1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股份252,280,844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408,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李永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2)关于选举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郑晓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3)关于选举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芮冬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4)关于选举陈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陈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5)关于选举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2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吴文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6)关于选举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曹承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张德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张德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关于选举陈小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陈小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关于选举潘文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潘文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黄铠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黄铠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 3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关于选举陆晓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得票数为 252,6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 27,01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陆晓旸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689,74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43,3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映玲律师、唐源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