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薪酬方案2019-04-24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19 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19 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
酬的确认及 2019 年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19 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18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李永喜 董事长 现任 0
郑晓军 董事 现任 0
芮冬阳 副董事长 现任 109.00
陈谨 董事、总裁 现任 13.32
吴文忠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96.00
曹承锋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现任 75.00
姜新宇 副总裁 现任 95.73
汪穗峰 副总裁 现任 76.57
注:2018 年,李永喜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郑晓军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陈谨先生任公司董事、总裁,陈谨先生薪酬从公司聘任日起算。
二、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3)发放薪酬标准:在公司担任职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
所任岗位领取基础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经营奖励根据公司
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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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19 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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