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光电气: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02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止
2020 年末总股本 787,791,99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票专用账户已回
购公司股份 17,960,593 股)后的 769,831,4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7,791,994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票专用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 17,960,593 股)后的

769,831,4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1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公
司回购股票专用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17,960,593股)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6,983,140.10元=769,831,401股×0.10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7720
元 / 股 计 算 。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97720 元 / 股
=76,983,140.10元÷787,791,994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720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2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
案一致;
    2、自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七、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咨询联系人:曹承锋、邱保华
    咨询电话:020-83909300;
    传真电话:020-83909222;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