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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独立意见2012-07-27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此
次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在审议此项议
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12-2014)》。


                        独立董事:李晓玲   苗善慧   卫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