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2-09-1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2-03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诚铜业
股票代码:002171
信息坡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联系电话:0553-531323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2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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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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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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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楚江集团 指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精诚铜业 指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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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 姜纯
注册资本 11436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4020800000623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高科
技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代理,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 1999年11月07日至2015年08月2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40207713969225
主要股东 姜纯持股90.73%,王言宏持股9.27%
通讯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邮政编码 241008
联系电话 0553-5313232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楚江集团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姜 纯 男 董事长兼总裁 中国 否
2 何 凡 男 董事 中国 否
3 王言宏 男 董事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精诚铜业股份之外,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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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减持目的: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精诚铜业股份的可能,承诺自
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精诚铜业控股股东,持有精诚铜业股份
173,636,62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53.26%。
2011年4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精诚铜业股份15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046%,减持均价为21.35元/
股;
2011年5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精诚铜业股份1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031%,减持均价为18.82元/股;
2011年5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精诚铜业股份1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031%,减持均价为19.14元/股;
2011年6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精诚铜业股份1,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307%,减持均价为17.34
元/股;
2011年6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精诚铜业股份1,1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337%,减持均价为17.71
元/股;
2011年6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精诚铜业股份8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245%,减持均价为17.88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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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
诚铜业股份9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276%,减持均价为16.20元/股;
2012年9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
诚铜业股份12,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3.68%,减持均价为10.00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合计减持精诚铜业16,15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
4.95%。本次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精诚铜业股份
157,486,620 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48.3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精诚铜业控股股东,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精诚铜业股份中45,734,000股质押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占精诚铜业股份总数的14.03%。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近6个月没有买卖精诚铜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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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 纯
日 期: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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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精诚铜业 0021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选)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173,636,620 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6%。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16,150,000股 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5%。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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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需要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 纯
日 期: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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