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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2012-10-29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2-040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
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的要求,安徽精诚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
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目前,公司未发
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
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承诺事项
     2012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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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
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承诺期限:2012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履行情况:目前公司正处于执行阶段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作
出下述承诺:为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楚江集团自此次减持后存在继续
减持精诚铜业股份的可能,但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
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承诺期限:2012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3 月 9 日
    承诺履行情况:目前公司正处于执行阶段
    三、高管承诺事项

    2008 年 5 月 28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凡先生承诺称:自申报
离任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010 年 5 月 15 日,何凡先生追加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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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持续性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目前正处于执行阶段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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