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2013-10-09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向安
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
交易对方,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保证为精诚铜业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声明向各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字与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保证和声明,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2013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阮诗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诺 书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袁浩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诺 书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姜彬: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诺 书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孙昌好: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诺 书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卢旭: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