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201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修正公告2013-12-03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3-050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201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 2013 年 1-12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 万元至 500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2013 年 1-12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 万元–1200 万元 亏损:5,696.6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预计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公司于 2008 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3 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税率。2011 年本公
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F201134000410,有效期 3 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文件)规定,通过
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再次提出认
定申请。2014 年本公司将再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但能否被
认定具有不确定性。
3、因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在编制
2013 年-2014 年盈利预测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 2014 年企业
所得税按照 25%税率编制,同时对 2013 年度递延所得税按照 25%的所
得税税率测算,递延所得税税率变化将增加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
600-7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 2013
年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
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