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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3-12-04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公司”)及其交易对
方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孙昌好、姜彬、阮诗宏、
袁浩杰、卢旭以及各中介机构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整个过程中,从重组事
项筹划、保密协议的签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保密、信息保存到预沟
通、上报重组材料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保
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201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第一次论证会,参会各方依据
相关法规要求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信息知情范围,同时参会中介机
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录形式,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
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
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策内容等信息。

    2013 年 7 月 12 日,楚江集团通知精诚铜业准备开始筹划重组事宜,精诚
铜业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7 月 15 日
起停牌。

    精诚铜业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将信息提前或者向特定主体披露的情况。

    精诚铜业及全体董事已做出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重组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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