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安 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 持有的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安徽森海高新电材有 限公司 100%股权、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芜湖双源管 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 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票, 现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若上述承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 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特此承诺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