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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01-28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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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柳瑞清                     卫国                       许立新




                                        2014年 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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