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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4-03-3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17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
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 年 4 月 26 日(星期六)上午 10
点。
     4、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22 日。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一、《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三、《2013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2014 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六、《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2014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十、《2014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
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
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4月26日召开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3      《2013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2014 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6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2014 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0      《2014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
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