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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4-03-3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4]0304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审字[2014]0304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管理层
编制的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诚铜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精诚铜业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精诚铜业管理
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诚铜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精诚铜业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
效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良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磊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
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铜板
带材料研发、加工、销售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
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
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
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
原则行使职权。
    (1)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 董事会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提出建议,同时向股东大会提交每年改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候选人
名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具
体考核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财
务及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3) 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公
司的财务,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报告
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
事项。
    2、内部审计
    为防范公司管理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不断改善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管理风险,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
督。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
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
施予以改进和优化。
    3、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劳动人事相关管理制度,对员工聘用、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休
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技能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
要标准;为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制定《员工培训
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各部门制定
岗位职责说明书并进行年度更新,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公司制定绩效
考核、薪酬奖惩等管理办法,对绩效考核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员工有
效地履行职责。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严、实、硬、巧”的企业精神,管理严格,工作务实,作风过硬,
鼓励员工实干加巧干,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创造力;并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参加各
种活动,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务实、乐观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
感,倡导团队合作精神。
    5、社会责任
    本公司作为铜板带压延加工行业的上市公司, 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
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完善了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各
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和履
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6、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投资管理办法》、《资金定额管理制度》、《网上银行管理制度》、
《各项业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等制度,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
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
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
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7、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建立了存货定额和计划、仓库管理、存货存
储的管理、存货计量和检验、入库、出库、稽核和盘点、存货运输等管理控制流
程,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存货实物管理、会计
核算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内部
转移、固定资产维修、固定资产清查、在建工程管理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流
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8、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
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
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
确职责权限,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9、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对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
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进行规定,涉
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控制活动。公司建立了规范统
一的授权体系,对公司各级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加以
规范和控制。
    10、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招标管理暂行规定》、《原材料供应
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合同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物资采购
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物资采购透明
度和资金使用效率。
    11、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有《销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销售客户资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
《合同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产品销售行为,明确了公司以质量求
生存,以产品求发展,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的营销理念,体现了公
司开拓销售市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产品销售管理目标。
    12、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对内和
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需求
下滑风险和销售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以公司净资产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对金额超过最近经审计净值产5%(含5%)
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最近经审计净值产0.5%(含0.5%)的错报认
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
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