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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4-07-16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38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 )下午 2 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7 日下
午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增补盛代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增补王言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增补龚寿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调整 2014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1)、(2)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强调事项:
    第(3)、(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有
与应选出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票数。股东可
以集中其拥有的表决权选举一人,也可以将表决权票分散选举数人,
由所得表决票票数代表表决权较多者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4 年 7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及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
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
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
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171         精诚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1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A、整体表决
                   议案名                                   申报价

                   总议案                                   100.00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所有议案,投资者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
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
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
下表:
 序号                                 议案名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

      3-1   增补盛代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1

      3-2   增补王言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3-3   增补龚寿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4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

  5         《关于调整 2014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5.00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
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
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
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
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
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
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
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
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列表”选择“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
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
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
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8月8日召开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2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增补盛代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增补王言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增补龚寿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         《关于调整 2014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
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