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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7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47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 )下午 2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220,801,9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449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
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4 人,代表的表决
权股份数额为 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90%。
    (备注:公司董事、副总裁何凡先生由于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
关系,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未纳入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范畴。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不含持股 5%)股份的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以下同)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 人,代
表股份 212,801,9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3.440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
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0 人,代表
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9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4 人,代表的表
决权股份数额为 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90%。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20,801,918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8,000,0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32%;
反对票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补吕莹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票 220,801,918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8,000,0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32%;
反对票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姜纯、何凡、盛代华、王言宏、吕莹、龚寿鹏、
柳瑞清和许立新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