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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8-28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5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源管业”)为补充
流动资金,经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双源管业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利率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付的借款利
息最高不超过 18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得到全体独立
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姜纯先生、何凡先生和王言宏先生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楚江集团共发生过 1 笔关联
交易,交易金额为 21.93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加之前笔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201.93 万元,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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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未就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双源管业简介
    双源管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0%股权。
    名     称: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
    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桥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营业期限:2003 年 8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6 日
    登记机关: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
    近三年一期,双源管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428.12             26,938.04             29,153.75              25,384.17
负债总额      19,349.11             21,060.15             24,492.40              18,067.81
股东权益       6,079.01              5,877.89              4,661.36               7,316.36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营业收入      27,533.33             53,922.82             53,961.98              64,222.08
营业利润       -41.22                  26.34              -3,146.61               -295.77
利润总额       235.84                1,470.82             -3,126.70               -177.74
 净利润        201.12                1,432.82             -2,655.01               -154.40

    (二)楚江集团简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
东,持有本公司 52.72%股权。
    名     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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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11,436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1999 年 11 月 7 日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7 日
    登记机关: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高
科技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代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股
权投资。
    近三年一期,楚江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9,124.93            299,650.89            332,253.26             270,091.52
负债总额     156,626.81            191,992.62            216,658.54             156,093.28
股东权益     122,498.11            107,658.27            115,594.72             113,998.24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营业收入     384,891.39            783,612.30            691,751.64              714,616.43
营业利润       662.11               -8,408.79            -16,823.88               -4,496.23
利润总额      1,608.87               -254.20              -9,969.05               8,130.76
 净利润        875.91                -613.19             -12,486.73               -5,056.08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双源管业拟向楚江集团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利率依据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
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双源管业借款支付的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双源管业向楚江集团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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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1.93 万元,系本公司于 2014 年元月 28 日向楚江集团借款 2000 万元
所产生的借款利息,上述借款已经归还。截止披露日,公司向楚江集
团借款余额为 0 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签署了事前认
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双源管业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
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双源管业向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
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
    2、本次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已征得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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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公司章
程》和公司《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对精诚铜业控股子公司双源管业向其控股股东楚
江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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