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铜业: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5-047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98,203,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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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吕莹
咨询电话:0553-5315978
传真电话:0553-5315978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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