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2015-06-06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公司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公司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煜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兴龙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赛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华菱津杉(湖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华菱津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张树芳)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富德欣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公司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公司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跃时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贯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伍星星)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深圳富德泰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富德欣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企业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岳云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刘   刚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丁   灿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孙辉伟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吴   霞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罗静玲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本人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罗新伟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