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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诚铜业: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2015-06-06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

辉伟、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向精诚铜业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本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将为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相互独立,并特出具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

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

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

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

务的独立性。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特此承诺。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姜纯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
辉伟、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向精诚铜业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相互独立,并特出具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
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
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
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
务的独立性。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特此承诺。
                                              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煜
                                                          2015年6月5日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
辉伟、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向精诚铜业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将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相互独立,并特出具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
    3、保证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
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及本企业
的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
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
企业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企业。
    2、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
务的独立性。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企业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特此承诺。
                                   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兴龙
                                                        2015年6月5日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铜业”)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汇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菱津杉(湖南)
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富德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冠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贯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富德泰懋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丁灿、孙
辉伟、吴霞、罗静玲及罗新伟合计持有的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向精诚铜业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将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相互独立,并特出具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
    3、保证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
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的关联企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
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
企业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企业。
    2、保证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
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
务的独立性。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企业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特此承诺。
                                  长沙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赛
                                                       2015年6月5日